南海網海口7月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李曉梅 通訊員 姚嘉)位於海南省南渡江畔的定安縣,非法採砂現象屢禁不止,當地群眾反映十分強烈。近日,定安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針對打擊非法採砂不力問題開展了一次聯合調查,並對該縣國土、水務、交通和公路四部門措施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7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並建議對5名直接責任人免職處理。
   非法採砂猖獗
  2012年後全縣無一家合法採砂點
  受市場需求和暴利的驅使,自2012年起,定安縣南渡江河段非法開采河砂現象十分猖獗,並且愈演愈烈。
  2012年4月前,定安縣南渡江河段有10餘家合法採砂場,後因許可證到期停止開采。此後,考慮到河砂資源、規劃和河道保護等因素,定安縣再未發放過任何河砂開采許可證。因此,2012年4月後,在定安縣境內的採砂行為均為非法行為。雖然沒有許可證,但開采行為卻從未停止。2012年至2013年8月,在龍州河段、南渡江南岸定安段共發現17個非法開采點。
  大量無序開采河砂嚴重破壞了南渡江、龍州河段的生態環境,危及河岸和河道設施的安全,甚至威脅到定安縣城的汛期安全。據定安縣城居民反映,由於盜採量大,每天都有上百輛運砂車從縣城經過,運砂車輛大多為10輪以上的大型卡車,因嚴重超載超重,對縣城的交通幹道造成了嚴重破壞。此外,由於非法運砂主要集中在下半夜,有時甚至不分晝夜,嚴重干擾了城區居民的生活。
  打擊手段偏軟
  責令整改成為一紙空文
  定安縣有關部門方面透露,儘管該縣國土、水務部門在多次巡查中曾發現無證採砂現象,但並未予以立案查處,大多僅僅“批評教育”或“下達通知書責令整改”了事,對非法採砂行為未能起到有效打擊和震懾作用。雖然當地水務部門給各個非法採砂點都發送了責令停止通知書,卻沒有人去真正跟蹤落實此事。
  定安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的聯合調查發現,定安縣交通管理總站存在追繳罰款不到位的問題。去年7-8月,縣交通管理總站查處違章運砂車2輛,應罰款1萬元,處罰至今已近一年,追繳罰款只有1500元。且縣交通管理總站對改裝車輛運砂的違法行為大多視而不見,從未認真查處,只是給予口頭教育“要求責令整改”。
  調查組還發現,日常巡查制度也幾乎形同虛設。定安縣國土、水務、交管、公路等責任部門明知非法盜採盜運河砂主要發生在下半夜,卻未安排下半夜值班,由此出現“執法部門白天治理打擊、不法分子夜間盜採盜運”的怪象,所謂“24小時巡查制度”從未認真落實。
  2012至2013年間,定安縣委縣政府專門成立了河道採砂專項整治聯合執法工作組,由縣國土局、水務局牽頭,聯合10多個部門和單位先後開展了21次聯合執法打擊,但打擊效果並不明顯,非法開采問題沒有能夠得到根本遏制,最終成為打擊即停、停打又採的“頑疾”。
  在今年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定安縣面對面征求群眾意見。其中,群眾對“執法部門白天治理打擊,不法分子夜間盜採盜運”的非法採砂現象反映十分強烈。
   下定決心整改
  工作不力領導幹部被查處
  “各責任單位不作為,客觀上縱容了非法採砂違法行為,非法採砂反覆出現,相關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定安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王開儉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就要嚴格執行問責制度,力除幹部作風頑疾,防止幹部“不敢為、不作為、不願為”。
  定安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定安縣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對打擊非法採砂工作措施不力,各責任單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部門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具體抓落實的人員必須要按規定進行處理。
  問責隨後展開。定安縣對國土局局長王三覺、分管領導符廣流,縣水務局局長洪直鋒、分管副局長陳元京,縣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吳烽分別進行了誡勉談話。根據幹部管理權限,省公路管理局對定安縣公路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葉敏群,路政股股長梁楓進行誡勉談話。
  同時,定安縣紀委、組織部建議各相關部門對打擊非法採砂工作不力負直接責任的縣國土環境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蘇琦、副大隊長藍海銘、定城交通管理中隊中隊長周彤、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王沖、定安縣交通管理總站站長符傳忠等5名人員進行免職處理。  (原標題:打擊非法採砂工作不力 海南定安12名幹部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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